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选择网校后进行付费,按照财政要求,一旦选择网校,学员缴费后不能退费,必须在缴费年度次年的4月30日前完成该报名年度的所有继续教育学习(包括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),逾期原学习课程将清零。
不能。根据《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》(浙财会字[2005]30号)规定,该实施办法不适用于宁波市,故宁波市及其所辖市、县、区的会计人员不能参加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