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抵免学分的学员,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平台向哈尔滨市财政局统一登记学分,个人无需办理。会计人员在学习完成10个工作日后,可登录查看。
有抵免学分的学员(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培训平台录入过抵免学分),须打印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后,自行到黑龙江省会计网上传证明及其它抵免学分材料办理抵免。
学时完成考试合格,可在培训报告栏目处点击按钮“打印合格证书”。